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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草案意见征集-永利娱场城官网首页入口

日期:2022-08-18 15:52来源:酒泉市农业农村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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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优势,鼓励支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农业企业促进协同创新,市农业农村局于近日制定公布了《关于支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农业企业促进协同创新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对于更好发挥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和资源优势,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五届一次人代会精神明确提出了强科技要求,加快农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实现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纵深推进农业领域强科技行动尤为关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一步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酒泉市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对科研人员服务企业给予了一定支持。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激励他们投身到科技创新和创新成果转化事业中去,是推进落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壮大新动能的重要举措。

为更好促进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不断激发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办法》的可行性、操作性,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征求采纳了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多个部门的意见建议。

二、主要内容

《办法》注重管理环节全覆盖,从协议签订、期限、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审、考核等环节对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农业企业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农业企业的权益保护提供了全方位依据。共13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体界定。《办法》中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市农业农村系统事业单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在编科研人员,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管理型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农业企业包括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园区或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研发能力的涉农企业。

(二)管理模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农业企业促进协同创新实行审批备案制度,采取“双向选择”方式,选派人员由所在单位和服务企业双重管理,派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每年按专业技术人员的10%确定选派人选,技术人员到企业服务期限一般为三年。

(三)待遇薪资。坚持自愿互利原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工作制度、工作方案。服务企业要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及生活条件和创新研究经费。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农业企业促进协同创新期间,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可以获得服务企业相应的补助、奖金、福利等报酬,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技术人员在服务企业主持或参与研发的技术成果,由技术人员、派出单位和服务企业共同享有。专业技术人员在服务农业企业期间,个人在选拔使用、工资福利、编制身份、职称评聘、考评考核等方面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同等对待,取得的成效作为职称评聘、评优树模、考核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取得的职称资格,原单位予以认可,享受相应待遇。

(四)其他事宜。国家和省市农业科技项目原则上要向引入专业技术人员的农业企业倾斜,鼓励服务农业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和参与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科技经费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在服务农业企业期间,服务企业应为技术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选派人员由服务企业、所在单位共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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